从事特殊教师十年奖励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教育基金会

    

 

各个特殊教育学校:

为鼓励本区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育工作者,请在 9 4 日之前将同时符合下列两条件的你校教职工名单报本会。

1、在本校在岗尚未退休。

2、至20198月底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

201992

 

附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工作部门

 

从事特殊教

育工作时间

(年)

        年至      

 

填报单位:(盖章)

 

黄浦区教育基金会地址:马当路3573号楼305

                电话:63289840从事特殊教师十年奖励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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