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5 来源:教育基金会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经2018417日基金会秘书组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和有效管理本会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制度。

一、本会的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是本会秘书长。

二、本会信息公开途径:

1、年检、审计公开:本会年检、审计的上报须经理事长审核同意,由上海市社团局基金会管理处统一登报公开。

2、网上公开:打开(进入)“黄浦教育网”,在首页的“教育之窗”中点击“教育基金会”,设立了“基金会简介”、“公益项目”、“信息发布”、“表格下载”等四个栏目。

3、新闻媒体公开:基金会公益项目活动如有需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

三、本会信息公开工作由驻会工作人员兼联络员具体操作。要严格遵守网上信息公开及年检、审计公开的相关规定。

四、本会网上所公开的信息由本会和项目单位提供,须经秘书长审核后由具体工作人员发布在网上,理事长不定期的网上抽查。不得在网上公开与本会工作无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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