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启秀实验中学“启明星”奖学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教育基金会

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借助榜样示范作用,树立学生自信心,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同时弘扬我校退休教师胡维一老师“爱校爱生、默默奉献、无私关爱”的精神品质,以身边的榜样激励全体学生努力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经校团总支和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筹备,在学校党支部、学生发展部的指导下,设立“启明星”,用于表彰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选对象: 启秀实验中学全体学生

评选标准:

第一条:“启秀明日之星”,简称“启明星”。设定为两级七项:“全能之星”;“体育之星”、“科技之星”、“勤奋之星”、“服务之星”、“艺术之星”、“志愿之星”。其中“全能之星”为个人最高荣誉,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其他六项分别授予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向上,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有杰出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学生。

第二条:“启秀明日之星——全能之星”评选要求:

1、道德素质良好,有爱心,体现出当代中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

2、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并能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努力。

3、有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能够为班级、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是老师的得力助手。

4、能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同时也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5、积极参加学校及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并且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启秀明日之星——体育之星”评选要求:

1、自强自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带动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体育锻炼。

2、身体素质良好,体育全能发展,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学校体育工作作出贡献。

3、在全国、市、区级比赛中有优异成绩者优先。

“启秀明日之星——科技之星”评选要求:

1、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劳技、电子制作、计算机方面有特长。

2、有一定进取心和探究精神,在全国、市、区、校科技制作、创新等方面获得一定成绩。(包括:头脑奥林匹克比赛、机器人、电子小制作、小发明创造、FLASH制作、网页制作等。)

3、组织或参与校园科技节,表现突出者优先。

“启秀明日之星——勤奋之星”评选要求:

1、刻苦努力,坚持不懈,在学习、行为表现方面都能取得很大进步者。(如:学习成绩、学习习惯等)

2、有一颗“勤奋之心”,能够在班中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努力学习、共建温馨集体。

“启秀明日之星——服务之星”评选要求:

1、正直善良、友爱同学、尊敬师长,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

2、积极参与校内外公益劳动,有主动为他人劳动服务的意识。

3、为班级、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主动服务和突出贡献者。

4、有较强的劳动、服务意识,在老师和同学中有一定的认可度。

“启秀明日之星——艺术之星”评选要求:

1、有一定的艺术气质和审美能力,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的特长和爱好,对班级的文化艺术建设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能积极参与各项艺术活动(如区艺术节、校英语文化艺术节等),并且发挥出组织和骨干作用,为集体获得荣誉。

“启秀明日之星——志愿之星”评选要求:

1、积极组织并参加志愿者活动,有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如在校园志愿者、校园志愿者服务队、学雷锋和爱心义卖等学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

2、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等活动的志愿者;积极组织爱心奉献、义务劳动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

3、在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同学的认可;

第四条:本办法在广泛听取全校师生意见后,经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由“启明星”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如出现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问题,由“启明星”评选委员会作出负责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启明星”评选委员会所有。

评选名额:15名(根据每年申报情况适当增减人数)

评选流程:

1、制定方案

每年4月底初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启动“启明星”申报。

2、宣传动员

5月初,评选标准公布后,学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班级推荐、教师举荐等方式参选。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发展部领取“启明星”参选表格,填妥表格,并提交学校评选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评选委员会提交表格的同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评审甄选

5月中旬,学校成立由部分学生、相关教师、学校德育领导组成的“启明星”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选学生进行评审(含材料审核等)。最终确定“启明星”各个项目的获奖学生。

4、颁奖表彰

“启日星”各个项目的获奖学生在报请学校党政批准、行政会通过、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每年“六一”前后予以公开表彰。

 奖励费用:启明星500/    提名奖300/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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