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基金增值原则和投资操作程序
(经2018年4月16日基金会秘书组工作会议讨论修订)
为了规范资金运作,对本会增值的原则和投资的程序特作以下规定。
一、资金增值的原则:
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一)合法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基金会《章程》的规定。
(二)安全原则:要把确保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资金运作过程要控制好风险。
(三)有效原则:在合法、安全等条件的前提下,采用收益率高的增值方法。
二、投资程序:
资金投资和增值情况应向监事会、理事会报告,接受监事会、理事会监督。除在银行存款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的投资行为都须经本会监事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方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