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教育基金会

局属各基层单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市、区教育综合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意识,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和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黄浦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沪教奖基[2019]02号《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奖励名额

(一)上海市园丁奖    38

(二)黄浦区园丁奖   197

二、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2019年“市、区园丁奖”评选范围与对象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教育学院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区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评选条件

2019年“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黄浦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一)评选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二)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获奖人数控制在总名额的15%以内。

(三)要重视对作出优异成绩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奖励,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名额不低于总名额15%。各单位在推荐上报人选时予以关注,特别要推荐在落实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青年教师。

(四)严格评选程序,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各单位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办法,公开评选名额、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并公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五)参评人员一般逐级升层,原则上不跳级。如: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园丁奖和市单项奖及相应称号获得者中产生。

(六)曾获得市、区园丁奖的人员若再次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评选奖励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的评选奖励工作由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

为使评选奖励工作更好地发挥鼓励先进、发扬先进的激励作用,必须把坚持条件、择优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贯穿于评选工作始终。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名额推荐人选。

 

附件12019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园丁奖名额分配表

附件2:黄浦区2019年园丁奖申报表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1:2019年黄浦区教育系统园丁奖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黄浦区2019年园丁奖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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