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3月26日第四届理事会第12次会议讨论通过)
一、根据黄浦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和本会的实际情况,以“教育实事”、“奖教助教”、“奖学助学”为重点,合理设计和编制公益项目及公益项目经费预算。根据今年抗击新冠肺炎工作实际有效落实项目预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本会“公开募捐工作制度”,设计和组织好2020年瞿溪路小学和第四聋校的两次公开募捐活动。
三、2020年,本会将在“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网站”上重点推介区教育局“区教师走进经典”、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质量工程优秀教研员奖励”、第四聋校“修复《启哑初阶段》”等项目,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公益项目。
四、精心设计和组织好“区2019年市区园丁奖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0年纪念”等慰问活动和“沈显珩育才基金”、“生生不息助学金”、“爱我黄浦助学金”等活动。指导“格致初级中学奖教金” “启秀实验中学奖学助学”、卢湾辅读学校“晖昂”奖学奖教基金、区教育局“市民学习基地课程奖励”、上海市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江凤”定项基金等5个新设立的公益项目的实施及操作。
五、2020年本会理事和监事分3组分别对教育局学前教育科“青苹果工作坊”、黄浦学校“道德风尚奖学金”和黄浦区第一中学小学“兴南奖励基金”等3个公益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工作。
六、安排和组织好本会临时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七、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黄浦区教育基金会网站及时发布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公益项目活动信息等。
八、按时完成本会2019年财务审计和年报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九、根据有关规定,做好2020年黄浦区教育基金会换届工作,认真总结本届理事会5年的工作,平稳交接。
十、根据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本会理事、监事的增补工作。
十一、根据相关要求,关心民办学校的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