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民社登发[2025]4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经过全面自查和审慎评估,现就参与本次先进社会组织评选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公示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单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育慈善在助力教育发展方面的作用,经对照评选条件,我单位确认符合申报资格,拟参加第四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为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对申报资格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二、公示内容
1. 申报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
2. 申报资格: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87年11月,是致力教育公益事业的公募基金会,为“4A”级社会组织。本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本会成立了独立党支部,加强党的领导,为基金会改革发展提供保证;牢记宗旨,服务教育强区建设;改革创新赋能,不断提升教育基金会的治理能力;扎实做好公益品牌,持续提升项目公益影响力。
3. 主要贡献:近年来,基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奖励黄浦区优秀教师,提高教师素质,改善办学条件”的宗旨,积极开展慈善活动,通过实施“教育实事”、“奖教助教”、“奖学助学”等系列公益项目,汇聚爱心力量,助力黄浦教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4. 自查情况:经自查,我单位在内部治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均符合规定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13818986513
联系地址:黄浦区马当路357弄3号305室
我单位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如有必要,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说明。
五、其他事项
公示结束后,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意见和评选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按程序提交评选机构进行评审。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单位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基金会
2025年3月18日